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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免学费名单初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时间:2020-04-20 16:12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1036号)文件精神,2019-2020学年申请国家免学费的学生资料初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符合免学费受助资格的2280名同学,不符合免学费受助资格的72名同学名单予以公示,现将符合助学金受助资格的153名同学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8日,公示地点在汽车实训室右侧公告栏,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凭相关资料到学生处进行复核审查,也可拨打学生处联系电话。

进行举报:学生处联系电话:020-22906928

广州市电子商务技工学校

学生处  

2019年10月21日

 

申报免学费工作流程

      免学费工作是一项繁琐、细致的工作,从学生填写资料到学生处学籍办申报免学费要经过一系列的工作流程:

     一、2019年8月13日,学生处学籍办对全体班主任进行免学费资助内容的培训,明确免学费资助对象的界定。

   (1)免学费资助对象:具有我校中等技工教育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户籍的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民族地区(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接受技工教育的全日制学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1.城市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3.本人或家庭成员因工伤残或患重大疾病;4.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5.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6.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丧失劳动能力。

    (3)技工院校享受免学费的学生,必须是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即按全日在校学习的教育形式进行培养的学生。对半工半读等非全日制学籍学生,以及校企合作报读技工院校的在职人员,不得列入技工院校免学费范围。

    (4)县镇非农户籍享受免学费区域范围

    (5)城市户籍不享受免学费区域范围

     (6)已享受了3年免学费的学生不得重复享受免学费,每生只能享受3年的免学费。

     二、新生免学费纸质资料建档管理及流程。

    2019年8月25日,学生处学籍办通知各班主任到学籍办领取表格,让学生填写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申请表。并再次提醒班主任上交的免学费纸质资料必须包括哪些资料。

    ①广州市技工院校免学费申请表1份

    ②相片1张(大1寸红底彩照)

    ③户口簿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页复印件在同一张A4纸上)1份

    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在同一张A4纸上)1份

    三、免学费评审流程

   (1)各班班主任接收学生提交的申请资料;

   (2)各班班主任根据学生资料以及户口性质进行界定是否符合免学费条件,签署意见。

   (3)各系学生管理主任对资料进行甄别并进行名单汇总,上交学生处学籍办。

   (4)学生处学籍办审核学生申请资料,初步确定出享受免学费的学生名单。

   (5)学生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将《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学生名单公示表》初定的享受免学费的学生名单在校园宣传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并发通知告知学生处和各班班主任,通知到学生查看公示名单;学生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做好公示影像资料保存。

   (6)对于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及时调整,如无异议,顺利通过,确定出最终享受免学费学生名单,并报校领导审批。

四、学生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对免学费纸质资料按照新生免学费汇总表(2019-2020年度)顺序进行整理、排序、装订和存档。

以下是公示的图片

     每年度的学生免学费申报工作得以顺利完成离不开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班主任的认真配合,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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