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电脑室的正常运作,维护电脑室的良好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 学生电脑室管理员职责与权限
1.1代表学生处严格执行《电脑室管理制度》、对电脑室的财产、设施、安全、纪律和卫生实施全面管理;负责按时开、关机房和关机房时关灯、扇、电源及窗户。
1.2 有权对违反《电脑室管理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提示、指正、并纪录在案。
1.3 对于严重违反《电脑室管理制度》的人和事除及时制止与纪录在案外,还必须向主管电脑室的学生处领导报告。
2 学生电脑入室、离室的手续及收费标准
2.1 搬计算机进入学生电脑室需办理进入手续。先到管理员外登记后,由管理员安排机位。到财务外缴费,最后将电脑管理费到管理员处登记。
2.2 搬机离开学生电脑室前需先到管理员处领取申取表,办理相关手续,由管理员签署意见,再到学生处签署意见方可离开,离开时,由保卫处检查手续是否完备。
2.3 学生电脑室收费标准为:每月固定管理费为30元,需上网者依据校园网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一律采用先缴费后上机的原则,费用到期前务必提前1天到财务处缴费。
3 对存放电脑学生的要求
3.1 自觉遵守学生电脑室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学生管理干部的管理工作,服从管理。
3.2 按规定办理上机卡,凭上机卡胸卡进出学生电脑室。上机卡和胸卡必须相符。
3.3 严禁携带有安全隐患的物品进入电脑室,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攻击性的器械等等。
3.4 使用电源插座必须是检验合格的产品,经检验不合格者 ,应及时更换。严禁在电脑室使用除电脑以外的电器。严禁在电脑室进行任何种类的充电。
3.5 凡衣冠不整、穿背心、裤衩、拖鞋者一律不得进入本室。
3.6 保持室内的安静整洁,禁止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严禁在室内吃东西、吸烟等。
3.7 爱护本室设备,严禁随意涂划、搬移、挪用、破坏等。
3.8 进入电脑室的人员不得动用他人电脑,不得拆卸他人的电脑部件,否则以偷窃论处。
3.9 在电脑室不得带音响入内,不得利用电脑观看不健康的图像、文字和影片,不得玩游戏。
3.10 脑室内注意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得做有碍他人学习的事情,如有违反,限期电脑搬离电脑室。
3.11 严禁私自携带螺丝刀等拆卸工具进入学生电脑室,一旦发现,一律没收。
3.12 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私自调换机位,两次限期将电脑搬出电脑室。
3.14 严禁借上机卡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停止上机,三次限期将电脑搬离电脑室并带回家。
3.15 逾期不交管理费和上网费者,按每超过1天收取5元的标准收取滞纳金。逾期1周仍不交费者,勒令将电脑搬离电脑室并带回家。
3.16 携带易燃易爆、有攻击性等有安全隐患或有精神污染的物品进入电脑室及违反用电安全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纪律处分,严重者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将勒令其将电脑搬离电脑室并回家。
3.17 违反其他条款者,第一次给予批评指正、第二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三次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以上的处分,并勒令将电脑搬离电脑室并带回家。
4 电脑室开放时间
4.1 教学周每周一至周五16∶30~22∶00开放。
4.2 正常教学周每周六至周日9∶00~22∶00开放。
4.3 暑假按照正常教学周时间开放。
4.4 寒假学生电脑按要求打包存放,电脑室不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