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证、胸卡是学生在校期间的身份证明,每个学生都应爱惜和妥善保管。为加强我校学生学生证和胸卡管理,维护证、卡使用的严肃性,特作如下规定:
1、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发给每人学生证、胸卡各一个。
2、学生证和胸卡号须登记注册,以备检查。
3、学生证、胸卡由本人妥善保管,严禁转借他人和私自涂改。
4、胸卡应佩戴胸前。
5、学生证、胸卡遗失后,应立即向学校学生处报告,声明作废。申请补发,须本人先写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核后方予补办,在三日内凭有关申请取回胸卡。在遗失期间,由学生处开具临时证明,以便出入学校。
6、学生在每学期开学时,须持学生证进行注册。
7、学生毕业,须将学生证、胸卡等证件交回学生处,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