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按指定的座位就座,迟到30分钟不准参加考试。
2、单人单桌,闭卷考试时课桌上除放置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放置任何书籍、练习簿、笔记本等。
3、如卷面字迹不清,应举手向监考老师询问,不得向邻座考试询问,否则按违纪处理。
4、考试当中不得向同学借任何文具。
5、严禁交头接耳,旁窥、递眼色、夹带、传递、偷看、收发信息等。
6、有意把自己的试卷或草稿纸传给别人看,双方都按作弊处理。
7、严禁交头接耳,旁窥、递眼色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扣该科成绩20分,第三次取消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并给予警告处分。
8、对夹带、传递纸条、偷看他人答卷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者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并给予警告处分。
9、在校期间累计作弊两次,给予记过处分,累计作弊三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累计四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0、按时交卷,交卷后马上离开考室,不准在考室周围逗留、喧哗。违反不听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处理。
11、考试时学生应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佩戴胸卡等有效证件、否则不准进入教室。
12.因无故缺考(包括补考)或因考试作弊引起的不及格,取消政策补考资格,学校只在毕业前在给一次补考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