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自习作息时间:19:30——21:00
二、住校生晚自习必须严格服从值班人员,宿管员和自习辅导老师的管理。住校生必须按时到教室自习,不得滞留在宿舍或校园内闲逛,不能迟到、中途离开或 提前结束自习课。有事必须书面向班主任请假,无故缺席出现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住校生上晚自习,着装须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使用手机、mp3、mp4、等非学习用品。不得随意来回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四、住校生在教室晚自习或参加其他活动,要保持安静,不做与晚自习无关的事。
五、对违反晚自习管理规定的学生,学校将视其违纪性质和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保障管理的措施
1、学习委员负责学生晚自习考勤,每次晚自习按一学时计算,班主任要定期到教室检查学生自习情况,巡查学生晚自习的纪律,督促学生认真的自习。
2、对在晚自习时间从事非学习活动的或影响他人学习的,根据班级管理规定给予扣个人操行分,违纪情节严重的报学生处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处根据宿管部门或班主任或学生干部提供的学生在晚自习期间的表现以及违纪、违规情况、及时进行评优奖或处理、处分学生。
本办法由学生处代表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