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子商务技工学校

招生专业介绍

学生第二课堂管理办法


为了增强学生本专业外的知识与技能,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1 组织第二课堂活动的有关原则
1.1 组织学生第二课堂活动以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为原则。
1.2 组织第二课堂活动内容以提高学生专业知识深度、广度或加深专业技能学习为目的;不允许将正常教学计划的课程内容移至第二课堂讲授;不允许降低原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教学要求。
1.3 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对象应以本校学生为主,以自愿为原则;活动时间一般利用学生休息日、课余或晚上进行。

2 内容与形式
2.1 组建各类学生社团,如文学社、管乐团、舞蹈队、篮球队、足球队、乒乓球队、小记者协会、社交礼仪协会、校园电视台、校园广播站、书画协会、弹唱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演讲与口才协会等。
2.2 开展各类知识讲座,如公民道德教育讲座、法制教育讲座、读书指导讲座、就业指导讲座、心理健康教育讲座、青春期心理和生理卫生讲座、安全与消防知识讲座等。
2.3 举办各种类型的竞赛活动和文艺演出,如庆元旦校园十大歌手赛、“五·四”文艺晚会、“迎新生·庆国庆”文艺晚会、春季篮球联赛、秋季足球联赛、百科知识竞赛、“读书杯”普通话演讲比赛等。
2.4 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如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军事基地、与专业对口的企业进行社会调查、夏令营及假期招生社会实践等。

3 组织与管理
3.1 在分管副校长的统筹下,由学生处、教务处承担第二课堂活动的具体实施。教务处负责组织各年级长开展专业性较强的教学项目,如兴趣小组、到企业参观等;学生处团委负责组织综合性的教育项目,包括各类协会等。学生科会同体美科组织实施各类竞赛活动。各班自行组织的活动接受学生处的管理。
3.2 学生处、教务处须制定学年《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工作计划》。具体负责每一项目的教师必须于开班前有系统的教学计划,并交由上级所属处室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两处须在每期结业后收回所有项目的教学计划与教学总结,整理归档。
3.3 各班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要按月制定计划,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大型、一至二次小型活动,学生处按期抽查、考核。
3.4 两处或各年级长负责人须不定期地对各项目地教学培训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正常地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4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由学校专项助学经费支出,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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