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根据《党章》制定本制度。
一、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
二、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或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的监督。
三、党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进行思想、工作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教职工思想动态,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研究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等。
四、党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报告会、参观、知识测试或竞赛等。
五、严格组织生活制度:
1. 每月一次组织生活,由党委或由党支部(党小组)安排;离退休支部每学期安排不少于两次组织生活。
2. 每学年学校党委领导班子举行一次民主生活会,各支部(小组)也组织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
六、严格组织生活纪律,过党组织生活时,每个党员必须积极参加,不能无故缺席。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的,必须请假。
七、各支部过组织生活时要做好记录和考勤,注意效果。每次会议要有一个中心议题,并在会前通知党员做发言准备。每学期政工处检查记录。